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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  发布时间:2020-06-12 15:37:00.0  |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和甘肃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推进西北研究院帮扶村礼县桥头镇丰元村和毛湾村扶贫工作,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充实力量从严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的通知》要求,结合西北研究院实际,现就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人选条件

  1.选派计划。选派2名优秀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兼帮扶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党组织。驻村帮扶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2.人选条件。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当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一般为优秀年轻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党龄和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选派程序

  1.驻村工作队队长的选派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自愿报名方式,面向西北研究院院内公开选派,选择优秀人员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也可直接从管理部门或科研、支撑服务部门中,选派符合条件的八级及以上职员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

  2.个人报名。符合选派人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选派驻村工作队队长及第一书记报名表》。

  三、有关待遇和工作要求

  1.西北研究院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对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给予关心。干部驻村期间原人事关系、所属部门、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认真落实驻村补助、人身保险等保障措施,为开展好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要认真落实上级驻村帮扶工作要求,集中时间精力开展帮扶,严格驻村考勤管理。

  3.考核激励。选派干部帮扶考核结果将作为个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职称(级)晋升的重要依据。选派干部驻村帮扶期间不影响正常提拔使用。圆满完成驻村帮扶任务后,结合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符合职称(级)晋升基本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副处级岗位任职条件的,优先提拔为副处级岗位人员。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西北研究院在职职工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61518:00

    人:陈红莲,曹  

  联系电话:49676384967248

      箱:hlchen@lzb.ac.cncaoxia@lzb.ac.cn 

  附件:选派驻村工作队队长及第一书记报名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nieer.cas.cn/tzgg/202006/t20200611_5604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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